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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南京医院(南京市第二医院) 2021年招收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阅读次数:6346  发布时间:2020-12-11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完善招生选拔机制,充分和规范发挥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吸引和选拔更多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南京中医药大学决定从 2020年开始在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中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按照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安排,为确保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现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南京医院(南京市第二医院)2021年招收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选拔原则。注重考核申请者的道德品质、学术修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学素养、创新能力、身心素质和培养潜质,充分发挥学科、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选拔优秀生源。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一)“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选拔,采取学校和医院分级管理,以我院为主体。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小组制定年度招生方案,我院负责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选拔流程。

      (三)我院成立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本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

、实施范围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四、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身心健康。

       (三)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原则上须在招生当年的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正式认证书。

       (四)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正高级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定向考生须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后报考,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证明》。

       (六)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按照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报考我校中医学临床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全日制医学本科教育背景。

       (八)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已获得中医类或临床医学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九)英语水平要求,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1. CET-6 成绩≥425分,或合格(2005年以前取得成绩);

2.托福(TOEFL)成绩≥85分;

3.雅思(IELTS)成绩≥6.0;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6.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被SCI收录。

五、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者应按照学校招生当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根据公布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及导师名单,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指定网址进行报名。

      (二)提交申请材料

 网报通过后,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三)资格审查

 1.初审:学校研究生院负责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学校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2.复审: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0年11月修订)》要求,我院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学校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3.确定入围名单:我院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按一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和择优推荐原则,确定入围学科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并在医院网站主页公示。

      (四)学科综合考核

 1.医院成立学科综合考核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专家组一般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其中原则上含3名学术型博士生导师,专家组必须包含招生导师),考核小组设组长一名和秘书两名,秘书负责复试考核过程的协调、记录、摄像等工作,考生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原则上须参加该考生的考核工作,参加考核工作的人员中途不得提前离场或换人。

 2.考核形式: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下的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本批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考采用线下现场考核形式进行。

 3.复试内容:着重对考生的外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科研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要求考生现场作答。注重考查考生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复试内容应涉及外语应用能力考查,专业及专业基础考查,临床工作、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三个模块,总成绩为100分。学科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医院将妥善留存备查。

 4.学科综合考核总成绩=外语能力*30%+专业基础知识*30%+科研综合能力*40%。学科综合考核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复试内容及分值:

复试内容

满分(100分)

1.外语应用能力(通过考生的外语自我介绍、专业文献翻译或专业外语口语等测试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

30分

2.专业及专业基础知识掌握情况(着重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以及对专业前沿知识的了解)

30分

3.临床工作、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着重考查考生的临床能力、对本专业的科研热情、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0分


六、录取

1.根据“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医院根据导师的招生名额,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申请者学科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学科综合考核满分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予以淘汰。

3.医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医院网站主页公示申请人科研学术情况、综合考核各项成绩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医院或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4.公示结束后,医院将拟录取名单连同考核相关表格及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并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七、监督保障

      (一)医院成立监察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进行监察。对于招生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学校及医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南京医院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二)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各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医院将及时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告知申诉人,有关材料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八、其他说明

1.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其攻读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2.考生因报考与原学习、工作单位产生的任何纠纷均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及我院不承担责任。

3.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对其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对于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责任由考生承担。

4.本办法自2021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由我院教育处负责解释。

 


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南京医院

南京市第二医院

2020年12月10日